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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许映苏讲话

 

洱海清大理兴

  ——在世界湖泊大会市长论坛上的发言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许映苏

  2009年11月3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女士们、先生们:

  非常荣幸受邀参加世界湖泊大会。很高兴有这样的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我发言的题目是《洱海清 大理兴》,就大理州保护和治理洱海的情况作个汇报。

  大理是中国唯一的白族自治州,地处云南中部偏西,国土面积2.9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47万,白族人口占三分之一,是云南省正在规划建设中的滇西中心城市。自治州首府大理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最佳中国魅力城市。洱海是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是云南省九大高原淡水湖泊之一,是大理人民的“母亲湖”,流域面积2565平方公里,湖面面积251 平方公里,湖容量30亿立方米,平均水深10.6米,入湖河流大小共117条,涉及大理市、洱源县16个乡镇,总人口约86.56万人,人口密度333人/平方公里。洱海具有饮用水源、工农业生产用水、气候调节、调洪、旅游以及提供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种环境与生态功能。

  四千多年来,大理各族人民在洱海的滋养中繁衍生息,使这片土地在历史上曾经一度成为云南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大理人民依赖洱海、热爱洱海、珍惜洱海,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洱海,使大理被誉为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的典范。但是,随着洱海流域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区域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洱海的环境保护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1996年和2003年,洱海曾经两次大规模暴发蓝藻,使洱海的环境与生态功能受到严重威胁。2003年,洱海局部区域水质下降到了地表水Ⅳ类,部分水域首次出现了V类水质。急遽下滑的水质给大理人民敲响了警钟,大理人开始反思,并把这种阵痛之上的反思化成保护治理洱海的不竭动力,由此打响了保护治理洱海的新战役。特别是2003年以来,在国家环保部的大力支持下,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决策和坚强领导下,大理州委、州政府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的生态文明建设,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流域内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社会也步入了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自2004年以来,洱海水质持续得到改善并总体保持Ⅲ类,2008年有半年以上达到Ⅱ类水质,2009年1~10月洱海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流域自然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洱海被誉为全国城市近郊保护得最好的湖泊之一。2008年12月初,国家环保部在大理召开了洱海保护经验交流会议,会议用“循法自然、科学规划、全面控源、行政问责、全民参与”二十个字高度概括了洱海的保护治理经验。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洱海保护治理的任务非常艰巨,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创新,扎扎实实推进洱海的保护治理。

  一是不断探索创新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抓落实的体系。大理州通过不断摸索,形成了“一个机制、两个模式、三项制度”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一个机制是:成立了州和流域县市、乡镇洱海综合治理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设立了洱海流域面源污染防治办公室,形成了统一指挥、综合协调的洱海保护组织领导机制。两个模式是:完善了以流域县市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的多层级流域基层管理模式,专门增设了流域乡镇环保工作站,聘请滩地协管员、河道管理员和垃圾收集员,负责洱海滩地和入湖河道的常年管护及日常保洁;创建了农户交费、政府补助、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垃圾清运模式,告别了长期以来垃圾入湖的习惯。三项制度是:首创了“河长制”,制定了大理市和洱源县河(段)长管理办法,明确每一条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人;首创了“环境管理风险抵押金制度”,把风险压力变成了治污动力;实施了“洱海水量生态调度制度”,将洱海最低生态运行水位提高1.61米,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调度运行方式。

  二是不断探索创新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保护治理资金。在中央、省加大专项治理资金投入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按财政增长比例增加对环保投入的机制。提高了水资源费的收取标准,每年收取的洱海水资源费全部用于洱海的保护治理。加大了信贷支持和社会融资力度,组建了洱海保护治理国有投资公司,积极争取银行贷款和民营资金投入。2003年以来,大理州累计投入15.1亿元资金实施了洱海综合治理保护“六大工程”,在未来几年内将计划投入27亿元资金对洱海进行全面的科学保护和污染综合防治。

  三是不断探索创新治理思路,对污染源进行综合治理和全面控制。我们确立了科学、系统、综合治理的思路,坚持从内源治理为主向全流域保护治理转变,从专项治理向系统的综合治理转变,以专业部门为主向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治理转变。在巩固“双取消”(取消网箱养鱼、取消机动渔船动力设施)和“三退三还”(退塘还湖、退耕还林、退房还湿地)成效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城镇环境改善及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入湖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农业建设及农村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建设、流域水土保持、环境教育管理及能力建设“六大工程”。狠抓洱海湖滨带恢复建设,重点控制内源污染。狠抓污染排放的整治,重点控制点源污染。狠抓农业生产污染治理,重点控制面源污染。狠抓源头生态修复,把洱海源头的洱源县作为全州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源头治理,重点控制流域污染。狠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建成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18公里截污干渠,250多公里雨污分流截污管网,并建成了一批村落一体化净化槽、砾石床家庭污水处理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重点控制生产生活污染。

  四是不断探索创新依法治理方式,加大法制建设力度。调整了流域行政管理体制,把洱海交由大理市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洱海保护中的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先后完善颁布实施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条例》、洱海水污染防治、水政、渔政、航务、流域村镇及入湖河道垃圾污染物处置、滩地管理等实施办法,使洱海保护治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是不断探索创新全民治理的方法,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在大理,“洱海清,大理兴”的宣传牌随处可见,这种理念已经深入大理寻常百姓家,深深植根到大理人民的生活中。我们坚持依靠和发动群众,突出群众在洱海保护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一票否决制,实现了州、县市、乡镇、村四级联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编制了以洱海保护为重点的地方环保教材,从娃娃开始狠抓环保教育,使洱海保护治理深入人心。从2009年起,将每年的一月定为“洱海保护月”,全力打造洱海保护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随着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已呈现崭新的面貌。大理州在实施洱海保护治理实践中,形成了“生态优先、农业稳州、工业强州、文化立州、旅游兴州、和谐安州”的科学发展思路,促进了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2008年,全州完成生产总值371.7亿元,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6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078元,分别增长10.8%和14.9%;在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中生产总值名列第6位。

  回顾洱海保护治理的历程,我们有以下启示:

  启示之一:湖泊治理要遵从规律、休养生息、循法自然。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不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来换取一时的发展,遵从自然规律,实现让湖泊休养生息,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好湖泊。

  启示之二:湖泊治理要一湖一策、因地制宜、有的放矢。根据湖泊的不同生态特点、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状况,明确治理的重点和难点,科学论证,明确湖泊治理的长远规划,制订综合治理措施和技术解决方案,有针对性地解决制约湖泊治理的关键问题。

    启示之三:湖泊治理要科学全面、系统综合、协同配合。要确立科学的、系统的综合治理思路,坚持从湖内治理向全流域治理转变,从专项治理向系统的综合治理转变,从专业部门为主向上下结合、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治理转变。

  启示之四:湖泊治理要及早预防、长远规划、持之以恒。湖泊水质保护重在预防,对于污染问题要及早认识,及早预防、长远规划。湖泊治理又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要充分认识湖泊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必须有信心、决心和恒心,换届不换目标,换人不换任务,围绕湖泊治理长期规划,行政领导一任接一任地抓下去,干部群众一批接一批地干下去,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才能取得实效。

  我们深知,洱海保护治理所取得的初步成效仅仅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洱海保护治理任重而道远。有人说,洱海就像一面镜子,诠释着洱海保护治理的重要意义,折射出大理人民美丽的心灵,映照出大理人民为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荣所付出的辛勤。“洱海清,大理兴”,在新的征程上,大理人有信心、有决心呵护洱海的一泓澄碧,相信这颗“高原明珠”定将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最后,我们真诚恳请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大理州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常到大理检查指导工作,多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

  我的发言结束了,不当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我们将不胜感激。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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